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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的装备好,但遇到昆明这样的突发事件永远都是“马后炮”
这些还差得很远没有全部展示,但现实警察执勤用的是下面这些东东

弹弓可笑吧,我真没想出他有什么绝妙的用处。

这个还可以但这个不能用,用完了警察该回家了

这个对付女人可以。

看着不错这个也不能用,一打就弯了。但打完了警察就回家。

这个就是“昆明事件”中提到的警察是用的防爆叉,不是叉子看着像渔网还不如不棍子好使。
大家看到一件比”西瓜刀好用的武器吗”不死人才怪呢!
用这样东西对付毫无顾忌恐怖分子,这是滑天下之大稽。
对待恐怖分子有同人建议恢复古代酷刑来对付恐怖分子,而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同化”,但对新疆、西藏的问题就不太容易,最大的障碍就是宗教信仰问题,汉族是没有根本宗教信仰的,这样就很难融入他们的圈子甚至遭到排斥。现在对待恐怖活动处置的方式好多了,新疆第一次暴乱一个副所长因为开枪被检察院抓起来,后来倒是平反了还给了嘉奖,但那都是在不断的暴乱中用无辜人的鲜血洗清了当政者的眼睛,知道一位的忍让解决不了问题,转而使用强硬手段。“昆明暴恐事件”同时也暴漏出了深层次的问题,公安部防范意识不强,对可能发生恐怖袭击的重视不够,最主要的是因为几警察败类持枪伤人事件,而使整个公安系统的领导甚至高层的领导“因噎废食”,缴了警察的枪还美其名曰“以人为本、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武器解决”不能把枪口指向人民,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前都是人民,那些暴恐分子在行凶之前也是“人民”,但他要实施犯罪时肯定不会告诉你的。“昆明暴恐事件”事发时有一名警察配枪,但应该是标配(六颗子弹,子弹打完就是废铁)试想如果当时执勤的警察有两支枪20发子弹,根本就不用来什么特警结果肯定和现在不一样,起码要少死少伤很多人的。事发之后一味的宣传恐怖分子怎样残暴,政府对死伤者如何关怀,不见有人出来检讨此次事件的教训,警察的根本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和预防犯罪,现在警察被管的什么都不敢干一味的强调服务,政府的其他部门提倡服务是对的,因为他们面对的就是人民群众,而警察面对的是违法犯罪人员,把警察的根本职责摆到次要位置了。大家还记得83年开始“严打”那时的社会风气什么样,大街上有剃光头、纹身的人敢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吗?那时是一个警察能吓跑一群“地痞”现在是一群警察吓不跑一个“地痞”,“以人为本”的提法应改成“以人民为本”对待违法人员不能迁就,要让没违法的人看见违法的代价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和震慑力。少死伤点无辜的群众和英勇的警察,总比说几句冠冕堂皇邀买人心的话强,警察加强枪支管理下班就把枪交回,不给警察配枪就能说你是“爱民”,只能说你是愚蠢。昆明事件就是很好的教训。
向逝去的同胞默哀!向英勇的警察和保安人员、及勇敢的群众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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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逍遥道士 于 2014-3-4 21: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