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千鸟 于 2010-2-27 12:55 发表 
你举例里的帖子都是问的电脑本身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离开本论坛,该问题的解决方法对于使用电脑依然有用,符合版规要求。
而你被扣分的帖子问的不是电脑本身问题,而是我们SIS论坛系统问题。离开SIS论坛,你问的问 ...
那就照你所说的,光头版主确实是因为我发无意义主题而扣了我2威望,但是请注意我违规只有一次,在wyfhzd369版主已经把这次违规定性为符号灌水,下达处罚的情况下,光头版主又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谈点题外话,在国际上有个法律原则叫做“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即是被告人不得因同一罪行而受到两次起诉、审判和科刑。论坛的大大们主要都在美国,想必也知道美国早在1791年就在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
论坛上也是同理,既然上一个版主已经对这个违规做了定性,下达了处罚。那么就应该以第一次处罚为准,而别的版主又怎么能以相同的事实和依据进行再度处罚?
打个比方:黄某因为生活贫困,第一次作案偷窃,在公交车上偷了别人一千多块钱,被公安局抓捕后,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定黄某有罪,作出判决,黄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黄某服刑三个月后出狱。但是检察院又因为上一次盗窃行为对他进行再度批捕,而法院这次判定他上一次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可怜的黄某居然因为同一个案件而受到了两次刑罚。
在这里我想请各位会员和版主思考下,这是否合理?是否合理?
PS:我不是马甲,有大号的话就不会为这么点分在这里争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