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ylan 发表于 2009-8-13 18:43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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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后续报道!

河南很可能将不再出现第二个张海超。据《河南商报》报道,郑州大学一附院因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确诊其患尘肺,而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
  虽然正在“立案调查”,但既然已经有了通报批评,河南省卫生厅下一步对郑大一附院将作出何种调查结果,似乎已木已成舟。这次处罚了“不守规矩”的郑大一附院,以后各医院再遇到疑似张海超者,怕只有礼送出院了事。至于这些贫病交加的患者求告无门,转死沟壑,倒没什么要紧。河南省卫生厅诸公只要保住了面子和位子,几个穷工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河南省卫生厅此次祭出《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宝,来治郑大一附院的罪,这样的手法并不鲜见。我们不难发现,当下不少部门全系统地渎职塞责,坐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相关法律皆成空文。而需要对触犯潜规则,或闹出大动静的人“报复性执法”时,法律又如期而至,俨然尚方宝剑。这种做派,已经成为公权部门的一种“职业病”。
  电子地图显示,河南省卫生厅距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只有4.7公里之遥。在张海超奔波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维权无门时,河南省卫生厅诸公可能正在忙比老百姓的人命更重要的大事,姑且就不说了。但当此事闹大后,公众不难发现,正是从基层卫生监督所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一体的敷衍塞责,才导致张海超只能靠开胸才可以维权(这还在媒体介入的情况下)。如此情势,作为河南卫生系统的最高机关卫生厅,难道就对此事没一点责任吗?河南省卫生厅既然没有在行政大厅开办职业病鉴定业务,那么就有责任管好下属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让他们尽职尽责地为纳税人服务。管不管得好下属机构,是判断河南省卫生厅工作是否得力的重要依据。
  现在倒好了,应该被追责的河南省卫生厅成为追责者,在追责了一群低官阶的责任人后,卫生厅又将矛头指向了参与揭露丑闻的郑大一附院,真是横竖都是理,左右都有糖吃。无疑,河南的地面上,日后将清净很多。
  不过,河南省卫生厅扯法律大旗做虎皮的逻辑,其实并不成立。
  首先,从普适伦理上来说,医院不能拒绝救治任何一名需要救治的患者。与此相符的是,郑大一附院为张海超所作的并非职业病鉴定,而是一般的病情鉴定,法律上不能认定该院在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其二,尽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一般医院有义务将“疑似职业病”患者引介至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但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等资质单位之前都坚持张海超并没有患职业病——尘肺,而只是肺结核,那么,郑大一附院在为张海超开胸前,张海超“依法”只是一名肺结核病人,而非“疑似职业病”患者。郑大一附院为一名肺结核病人做检查,发现其病患其实是尘肺,并明确告之,何罪之有呢?
  难道郑大一附院对病人隐瞒甚至谎报病情,才会让河南省卫生厅满意吗?
  要真是这样的话,张海超被逼开胸倒也“合乎情理”。
  更“合乎情理”的是,以后再有职业病患者想效仿张海超维权,偌大的河南,怕是连一家敢开胸的医院,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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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政府官僚机构迫不及待地暴露了出来,系统地渎职塞责,坐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相关法律皆成空文。而需要对触犯潜规则,或闹出大动静的人“报复性执法”时,法律又如期而至,俨然尚方宝剑。这种做派,已经成为公权部门的一种“职业病”。
  这好像才是他们的“职责”,这是“政府的素质”和“干部的素质”  凡是与人民作对的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坏的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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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舞9天 金币 +4 发帖辛苦了,格式正确,加分鼓励! 2009-8-1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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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ng190125 发表于 2009-8-13 20:15   只看TA 2楼
这件事情不会就这么轻易的结束的,我的观点是,无论这件事情的结果如何,肯定会成为09年一个十大关键词汇之一,由于这件事情引发的法律的漏洞,肯定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解决的,我们中国的法律还不完善,我们也为他付出的惨痛的代价,希望我们的立法能够在完善一些,希望这次的开胸验肺事情都够给我法学界敲响一个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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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舞9天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9-8-1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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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8-15 11:18   只看TA 3楼
恐怕这件事情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慢慢淡出我们的视线,谁让我们是弱势群体,没有话语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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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j154 发表于 2009-8-15 11:32   只看TA 4楼
我看依照潜规则 郑大附院的领导要受苦了 其实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 他们估计也不敢违背潜规则揭开事实真相
现在看来卫生厅的报复手段并不高明,现在就直接处罚显然会遭来民众的不满 反过来说明卫生厅的官本位思想和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土皇帝思想是何等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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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舞9天 金币 +2 回复认真,鼓励! 2009-8-1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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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8-15 17:02   只看TA 5楼
呵呵 翻不鸟什么花出来的!?为了什么?一个字 钱!

只要有足够的钱就可以收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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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stamp163 发表于 2009-8-15 17:15   只看TA 6楼
开胸验肺啊!真不知道我们的时代是什么时代,政府部门又是什么人民公仆!中国在这样的高压统治下,与政府站在一起的劳动群众只会越来越少,而站在对立面的无产阶级却会越来越多。当某一天,代表无产阶级的GCD发现它的最大反对者就是无产阶级时,我相信开胸验肺这种事就会离我们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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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舞9天 金币 +2 回复认真,鼓励! 2009-8-1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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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tx2000 发表于 2009-8-16 10:20   只看TA 7楼
影响了官员的政绩,这种医院不被进行处罚那才是奇怪的呢!还是现在受到处罚好一点,起码公众心里都有点数,不然,人家过上一段时间,挑一个啥小错误,再来一个狠的,都不知道是为啥就被弄一个大罪呢!
只能说,官员是越来越嚣张,不止是父母官了,而是把一般的普通老百姓看做鱼\肉,任由他们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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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b700409 发表于 2009-8-16 10:46   只看TA 8楼
在全国,职业病的鉴定定性问题一直是困扰受害者的头痛问题。当今政府应想方设法完善法律程序,规范官员行为,尽早尽快圆满解决这一困扰民生的大问题。出了问题,正视它,解决它,而不能藏着掖着,甚至打压,须知纸是包不住火的。
    今天,河南出了个张海超,河南有了个河大一附院。还有河南省卫生厅采取的一系列处理意见,是否就能将问题彻底解决,是否就能顺了民心,偶看难!要是再有一个李海超,再有一个二附院,那些官员们又该怎么处理呢?
    关乎百姓身体健康的事儿都是大事,偶的意见不能草率,应及时通过立法,还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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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果 金币 +4 [pp=Asianhot] 说得很好[/pp] 2009-8-1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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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yuan06 发表于 2009-8-16 23:10   只看TA 9楼
河南省卫生厅的人是不是脑袋进水了,还是被驴踢了。作出这样的决定。真是JS快,亲者痛,让绝大多数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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