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是说不清楚的,除非你能站在一个固有的立场上,然而每个利益集团和层面都因自身的需要来反复定义这个[恐怖主义],所以这个词的定义就越发的不清晰甚至于互相矛盾。
第一视角和第三视角看到的东西永远是不可调合的。
当然有人大可以说[跳出……然后……],这个不可能,理论上说,凡是抱着这种态度的,往往会得到完全相反于第一视角的结论,而且这个结论和真正的第三视角[客观]风马牛汪相及。原因就是,跳出或者遵守,都是主观意识的表述,从矛盾的波折性来说明,就是很容易跳到对立面而不是[理性]的层面。
所以恐怖主义从在强者和弱者的眼里就成为不同的东西。
强者认为[比如美国],弱小国家或集团或个人,用军事以外的任何手段,对其平民造成杀伤,为恐怖主义。(如果是在其授意下对[敌对]国发动袭击,就是自由斗士)。
弱者认为,强国利用军事武装暴力手段对自身造成杀伤,本向就是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
这里提一个和[恐怖主义]比较对立的东西[人道主义],如果前者是杀戮,后者就是救援。日内瓦公约就是干这个的。这个长时期形成的约定体系其实就是人类理性伦理的最大进步,同时我们分析战争时也应当考虑人类文明的进步和时差。
在我们考虑现代暴力冲突以及其形势时,应当将这个伦理体系代入。
那么,所谓恐怖主义,就应当是违近这个体系的行为。
但是,做为暴力行为的双方,当敌对意识将对方看作整体和整体形为时,比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当双方因军事不平衡造成对抗手段不平衡时,这个界限会变的非常的模糊。
说以色列,炮轰加沙平民,是不是恐怖主义(国家)?
而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平民,是不是恐怖主义(组织)?
所以从主观上说(第一视角),立场代表一切。
而从第三立场来说,可能双方都不是好鸟。
矛盾吧?的确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