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真的是个问题,很多人都在说警察执枪伤人,可是一年之内警察伤人的数字拢一块,也不抵一次暴恐事件来得多,昆明之后, 长沙街头两个小贩打架,最后造成四名无辜群众死亡,如果警察有点力度,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在美国警察喊一声站住,你没有停下,他就可以开枪击毙,那是民主之源,却给了警察那么大的权利,而我们呢?昆明暴恐事件之后,我们这的警察开会,领导要求,一个人上街不许带武器,省得被抢了没有交差,那要是一个警察在街上碰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拿脑袋撞大刀吗?别说铁头功撞不过西瓜刀,就是能撞过,也不见得每个警察都练得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