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楼的朋友你太强悍了,这么老的帖子也让你给翻出来了啊!有2年多的历史了吧!呵呵...
不过“责任谁负”这个问题牵涉的面太广,不是我们三言两语能说清,甚至拿出合理的方案的。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都应该三思后行,连最基本的判别能力都没有,那还谈什么今后在社会上立足呢?
也许我是一个中庸主义者,凡事有个度就好,免得以后犯了错自己还蒙在鼓里,然后被逮到后就哭着说“我不知道这么做给他们带来了那么多伤害,对不起!”。好歹现在的孩子都有早熟倾向,可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是10多年前的。哎... 别人的崽我管不着,自己的以后得在品性方面多多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