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1 20:58   只看TA 81楼
經濟損失好像包括誤工費啊 精神損傷啊 還有去看醫生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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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indeshu 发表于 2010-1-11 22:14   只看TA 82楼
7362元??我国公民的人权,贞节,生命才只有这点RMB吗?违法成本真的太低了..不能震慑到那些企图违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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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2 17:31   只看TA 83楼
晕倒!这样的重罪还不是死刑?这种人让他活着干嘛?再说几千块的赔偿打发要饭花子呀!国内的法律真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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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ranxj 发表于 2010-1-12 18:37   只看TA 84楼
罪犯太灭绝人性了,为我们的白衣天使鼓掌,希望这件事不要在她心中留下太多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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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3 12:55   只看TA 85楼
应该判死刑才对,尽管人尚未死,但他主观上是要把小姑娘至于死地的。所以量刑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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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3 23:15   只看TA 86楼
有没有搞错,死刑就死刑了,还缓期两年干嘛啊,直接验明正身当场枪毙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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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521521 发表于 2010-1-13 23:56   只看TA 87楼
哼 现在的量刑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有的人判死刑 有的人只是死缓 他家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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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5 17:12   只看TA 88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世道什么事都有,有时候真分不清是真是假的了,所以,还是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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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5 19:08   只看TA 89楼
这小护士也太强了。她应该是好人吧。好人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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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6 16:21   只看TA 90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真是个禽兽啊, 这都干的出来。怎么还会缓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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