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何 发表于 2010-7-21 10:40 只看TA 4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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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說一件事﹐當時事件發生是6月18號﹐而你這個新帳號是6月19號註冊的 我不明白為啥你6月19號註冊的新帳號﹐非要等到現在大家的紀錄查不到了才跑回來投訴舊帳號的問題 雖然我沒有興趣追究這個問題﹐8月中時我應該也已經不再負責此事﹐但兄弟你心中有數﹐好自為之吧 =.= 兄弟没尝过被封号的滋味吧 贴子被锁,账号被封发不了言,我只能注册新账号,怎耐新账号要20天以后才可以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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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何 发表于 2010-7-21 10:51 只看TA 4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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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的第一貼發貼時間為﹕2010-6-18 05:19 網上那貼的發貼時間為﹕2010-6-18 11:55 但你第一貼裡面那個帖子你編輯的時間為﹕2010-6-18 16:52 至於第二貼的發貼時間為﹕2010-6-18 16:56 那就更不用說了 以上所有的證據都很明顯地對你很不利 关于时间问题我研究了一个晚上,于情于理我都有证据 一:假设我剽窃了别人的作品,我想发一个关于出轨的贴子,于是上网去搜,怎么可能在别人才发贴三四个小时后就搜到了呢 搜什么关键字能搜到,如果说可以搜到,那好,我昨晚也在新浪博客里发表了一篇关于剽窃的文章,现在已经十几个小时了,按说被baidu google收录的概率更大,可你们有谁能搜到?搜不到?没关系,我给你把第一句话贴出来让放你面前让你搜 近来剽窃事件频频发生,从之前的花儿乐队到前两天的生命与水照片事件,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人把偷东西当成一种荣誉? 搜到了吗?????? 即使搜到了能证明什么?我可以让这个论坛里所有的原创都变成伪原创 怎么不相信?不信咱就试试 我已把54楼版主说的话贴到了我的博客里,虽然版主发表于7.21日10:01 但54楼的内容在我博客里显示的是7:20日 原创(2010-07-20 23:49:41)转载 谁发表的时间在前谁就是原创 !!!!!! 汗﹐一個晚上回來就已經多了那麼多樓﹐ 之前我已經跟你說過﹐因為我無法查到誰扣的原創分 所以要暫時幫你加回分﹐查扣分短信 但既然現在蜂大已經查到的確是因為良家偽原創問題扣的分 (副官後台的紀錄是比超版的後台紀錄要存活久些的) 那我已經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也沒有必要再暫時加分來讓兄弟你回去檢查短信紀錄看誰扣分了 你就當當時扣你原創分的那個就是我本人吧 既然這個原創分假設當時是我扣的﹐那就再讓我直接和你對話吧 兄弟的第一貼發貼時間為﹕2010-6-18 05:19 網上那貼的發貼時間為﹕2010-6-18 11:55 但你第一貼裡面那個帖子你編輯的時間為﹕2010-6-18 16:52 至於第二貼的發貼時間為﹕2010-6-18 16:56 那就更不用說了 以上所有的證據都很明顯地對你很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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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trine 发表于 2010-7-21 11:15 只看TA 4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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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冊等待時間問題是我大意忘了﹐汗 關於偽原創那問題﹐現在再多說什麼都是沒有意義的了 還是那句﹐耐心等那版主回來後再說吧 反正我已經PM他連接了﹐他到時會回來看的了 == PS 以後引用別人的話請點帖子右下角的引用 你的文看得我眼都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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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何 发表于 2010-7-21 11:24 只看TA 4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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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再发最后一贴,说这么多只想说,如果乱删号会影响原创的积极性的 我就奇怪了,我怎么会去剽窃一个连baidu google还没收录的才发表三四个小时的无名小文,理由就是人家发表前间比我早,我说我的更早,管管说我编辑过 真逗没编辑过之前看的人多了,又说只有一个版主可以证明?能证明什么?编辑过几次我也不记得了,他要是看到的时间是我编辑过之后呢?这又能证明什么?证明我跟那个博客上的相似还是相像还是一字不落?搞不好那位版主回来一句:我也记不大清楚了,那我找谁理论去? 事到如今已经不是什么惊天地,气鬼神的事 删了我重新注册一个照用 费得着在这里费尽心思理清我多年都理不清的思路舌战群儒吗?我说谢庭锋的儿子路卡斯是陈冠西的私生子理由是他俩长的相,张柏芝就要把她和谢庭锋和陈冠西的做爱日子都例出来以证明路卡斯是她和谢庭锋所生吗?这么大的事张柏芝都没去跟谁理论,我这点事那就更用不着证明什么了 坛子里每个人的原创作品我都可以贴到我的博客里,而且日期都在原创发表出来之前,管管可以自试试 试不明白短我Q我加你 截图给你们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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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lang28 发表于 2010-8-4 20:51 只看TA 4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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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要着急,现在还是8月初呢,那位要8月中才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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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lang28的勋章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8-5 01:36 只看TA 4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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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一遍, 兄弟相信管理吧, 几位管理的发言我都看了, 你太心急了。 相信会给你一个解释的, 一个高级账号来之不易,大家都清楚, 心情可以理解, 还有一点我就不明白,自己在sis写的 东西干嘛这么急着又发到 别的地方呢? 接受这个教训吧, 我们论坛规矩严格是出了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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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8-7 12:57 只看TA 4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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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家区版主 41684152 已回来,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XD 的第一帖 (发表时间 2010-6-18 05:19 )http://64.120.179.165/forum/viewthread.php?tid=3124925 版主 41684152 因你格式不正确,所以作了扣20金币的处理。而对于主题帖的扣分操作,系统发送的短消息中会有引用全文的截图,我已让其截图上传了 请注意第二张图末尾的一段文字 本帖最后由 国际大巴扎 于 2010-6-18 05:31 编辑 而原先被认为抄袭的原文 发表时间 2010-6-18 11:55 所以,可以排除 xd 抄袭和伪原创的嫌疑,证据充足~ 相关事宜请静待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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