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iesi 发表于 2010-6-4 08:43 只看TA 9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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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联合国5月31日电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日发表主席声明,谴责以色列袭击人道主义援助船队的行为 安理会要求以色列立即释放所扣船只及平民……允许相关国家立即领回死者和伤者,确保船队的人道援助物资运抵目的地。” 有种病叫选择性失明 我常常会对病人说,该吃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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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4177 发表于 2010-6-4 08:47 只看TA 9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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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0-6-4 08:37 发表 第二、我从不否认中国对西沙拥有主权,但按照你的逻辑和你心中正义的化身所说——那是国际法庭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我是按照你的逻辑标准来说。 第三、别扯海洋法了小B,你连领海基线这一海洋法里的基本概念都没看懂还扯啥,丑还没出够啊?在你的脑海里,西沙和大陆连接那片海域也是领海,但连我们政府都不敢那样说啊,你有才,大才。 第四、用去年的南非法官的判决来衡量现在的行为,该说你聪明还是该说你无耻呢? 第五、联合国有没有说“以色列不能检查人道救援船只”,有,还是没有? 第六、看不懂字的是文盲,但将去年新闻和今年新闻拼接在一起的,对着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视而不见的,用海洋法公约否定联合国宪章的,这就不是智力和学识的的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jx4177 于 2010-6-4 08:4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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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4177 发表于 2010-6-4 08:49 只看TA 9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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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当然好 请注意,联合国宪章里我给你看的“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行动本身就是要求有联合国授权的哦 谁说谁死全家 默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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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iesi 发表于 2010-6-4 08:54 只看TA 9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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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我没说过“所有自慰行动都要得到联合国授权”这句话,你死全家好么? 第二,我说的是中国在西沙设立的基线点碑代表中国主权,你否认我的话,不是不承认中国拥有主权还是什么?汪精卫当年可是也为自己的汉奸行径百般辩解的,汪精卫也自以为他不是汉奸,而是因为除了他之外的人都是法盲 第三,小JJ你连领海基线从哪里出来的都没搞清楚,我让你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你却不知道中国对领海基线设立的依据来自于这里,这里还要冒充懂什么是领海基线了,可怜的法盲估计昨天连领海基线都不会写 第四,你都好意思拿出不知道几几年的英挪渔业案来,我拿出一个去年的就无耻了?到底谁无耻一目了然 第五,以色列有没有按照联合国的要求让物资抵达加沙,有,还是没有? 第六,文盲就是文盲,不但智力和智商需要检测,连眼睛都有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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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4177 发表于 2010-6-4 08:57 只看TA 9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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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0-6-4 08:28 发表 橙字部分,是今年的新闻。 红字部分,是某个小B对以色列发出的“义正词严”的指控————将去年的报告移植到刚刚的事件中,给人以联合国已经裁定以色列犯下战争罪的印象。 话说人原来可以无耻到这地步,道德无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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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iesi 发表于 2010-6-4 08:59 只看TA 9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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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4 08:49 发表 第三十九条 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我说的是“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本身,这个在第39条严格规定需要联合国安理会断定 另外,断章取义的也要死全家 第五十一条 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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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iesi 发表于 2010-6-4 09:00 只看TA 9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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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4 08:57 发表 那贴了不知几几年英挪渔业案的某人岂不是更加的“无耻到这地步,道德无下限” 原话哦,骂人的可是说这话的人,版主要看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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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4177 发表于 2010-6-4 09:01 只看TA 9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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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0-6-4 08:59 发表 谁说谁死全家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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