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里藏悲 发表于 2010-8-11 11:38 全显示 1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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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社] 【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申请帖】(附工资标准及上、下权条件) 舞文区驻版制度的改革:经上级研究决定:文区已经全面停止对驻版员用户组的审批。目前在职文区 驻版员将是最后一批85权限用户组。(文学作者用户保持不变) 舞文区决定将以「书苑成员」用户组代替舞文区特殊用户组,包括:书苑成 员、现在职舞文区驻版员(停止审批)和舞文区文学作者。 一、驻版员、文学作者工资标准(工作积分制度): 工作积分=A*10+B*1+C A= 获得原创奖励主题数量(须使用「百言文社」或「十全诗社」标签发帖) B= 未获原创奖励的加分主题数量 C= 非灌水回复数量(仅限在舞文区)。 回复数大于等于150则C= 50; 回复数大于等于100小于150则C=35; 回复数大于等于70小于100则C=25; 回复数大于等于50小于70则C=15; 回复数大于等于30小于50则C=0且工作积分总数*0.8 回复数小于30则C=0且工作积分折半 工作积分<10,本月无工资; 10≤工作积分<20,领取基本工资100金1威望1贡献; 20≤工作积分<40,领取工资150金3威望3贡献; 40≤工作积分<60,领取工资180金5威望5贡献; 60≤工作积分<80,领取工资240金7威望7贡献; 80≤工作积分<100,领取工资270金9威望9贡献; 工作积分≥100,领取工资300金10威望10贡献(顶薪)。 注: 1)如此详细地工资分档并非意图把大家分成三、六、九等,仅仅是为了对 每月付出劳动和贡献的驻版员制定一个相对公平的「按劳得酬」的标准。敬请理 解! 2)每月底开驻版员、文学作者工资帖,未跟帖汇报的驻版员、文学作者即 默认为放弃当月工资。(特殊情况如请假等可以补发) 二、「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的申请加入及淘汰条件: 申请加入条件:必须是三级以上方可申请,并且近三月内在舞文积极发表过 多篇主题帖,回复交流积极的任何会员均可以申请。申请后进入考察期,考察周 期为15至30天不等,由现在职「泼墨书苑人事部考察小组」审查是否合格。 考察内容包括最期及时申请后最新发表的主题帖、回复交流情况等等。如果 考察组认为该会员可以通过,我们将通知该会员正式加入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用 户组。 加权满半年的「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有资格申请加权舞文区「文学作者」 (阅读权限92)。我们将根据具体发帖、回帖、交流、对舞文区的贡献等情况 决定是否通过。通过后按上面的工资标准结合个人每月发帖、回复交流情况发放 工资。 入职「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不足三个月要求或因表现不合格而退出或被去 除权限的,删除ID处理;不满六个月要求或因表现不合格而退出或被去除权限 的,清零所得所有驻版工资。 下权条件:连续3个月得不到基本工资标准的「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包 括文学作者)将被下权。 三、跟帖申请格式: 1.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申请表 申请人ID: 申请: 近三个月内在舞文区发表的合格作品数(从过去到本月)分别为: 综合回复、交流情况: 自评、感言及其它: 2.舞文区文学作者申请表(申请人必须是现任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驻版员。普通会员不可直接申请) 申请人ID: 申请用户组: 加权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或驻版员是否达到半年: 自评、感言及其它:
[ 本帖最后由 笑里藏悲 于 2011-4-7 23:1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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