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迹天涯路 贡献会员
  
舞文谐四海 书苑种芝兰 -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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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0-8-11 11:38 显示全部帖子
【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申请帖】(附工资标准及上、下权条件)
舞文区驻版制度的改革:
经上级研究决定:文区已经全面停止对驻版员用户组的审批。目前在职文区
驻版员将是最后一批85权限用户组。(文学作者用户保持不变)
舞文区决定将以「书苑成员」用户组代替舞文区特殊用户组,包括:书苑成
员、现在职舞文区驻版员(停止审批)和舞文区文学作者。
一、驻版员、文学作者工资标准(工作积分制度):
工作积分=A*10+B*1+C
A= 获得原创奖励主题数量(须使用「百言文社」或「十全诗社」标签发帖)
B= 未获原创奖励的加分主题数量
C= 非灌水回复数量(仅限在舞文区)。
回复数大于等于150则C= 50;
回复数大于等于100小于150则C=35;
回复数大于等于70小于100则C=25;
回复数大于等于50小于70则C=15;
回复数大于等于30小于50则C=0且工作积分总数*0.8
回复数小于30则C=0且工作积分折半
工作积分<10,本月无工资;
10≤工作积分<20,领取基本工资100金1威望1贡献;
20≤工作积分<40,领取工资150金3威望3贡献;
40≤工作积分<60,领取工资180金5威望5贡献;
60≤工作积分<80,领取工资240金7威望7贡献;
80≤工作积分<100,领取工资270金9威望9贡献;
工作积分≥100,领取工资300金10威望10贡献(顶薪)。
注:
1)如此详细地工资分档并非意图把大家分成三、六、九等,仅仅是为了对
每月付出劳动和贡献的驻版员制定一个相对公平的「按劳得酬」的标准。敬请理
解!
2)每月底开驻版员、文学作者工资帖,未跟帖汇报的驻版员、文学作者即
默认为放弃当月工资。(特殊情况如请假等可以补发)
二、「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的申请加入及淘汰条件:
申请加入条件:必须是三级以上方可申请,并且近三月内在舞文积极发表过
多篇主题帖,回复交流积极的任何会员均可以申请。申请后进入考察期,考察周
期为15至30天不等,由现在职「泼墨书苑人事部考察小组」审查是否合格。
考察内容包括最期及时申请后最新发表的主题帖、回复交流情况等等。如果
考察组认为该会员可以通过,我们将通知该会员正式加入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用
户组。
加权满半年的「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有资格申请加权舞文区「文学作者」
(阅读权限92)。我们将根据具体发帖、回帖、交流、对舞文区的贡献等情况
决定是否通过。通过后按上面的工资标准结合个人每月发帖、回复交流情况发放
工资。
入职「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不足三个月要求或因表现不合格而退出或被去
除权限的,删除ID处理;不满六个月要求或因表现不合格而退出或被去除权限
的,清零所得所有驻版工资。
下权条件:连续3个月得不到基本工资标准的「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包
括文学作者)将被下权。
三、跟帖申请格式:
1.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申请表
申请人ID:
申请:
近三个月内在舞文区发表的合格作品数(从过去到本月)分别为:
综合回复、交流情况:
自评、感言及其它:
2.舞文区文学作者申请表(申请人必须是现任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驻版员。普通会员不可直接申请)
申请人ID:
申请用户组:
加权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或驻版员是否达到半年:
自评、感言及其它:
版主评語: 笑里藏悲 | 本帖只允许申请人自己跟帖申请加入舞文区泼墨书苑成员(包括升级为文学作者的申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有问题请PM舞文区管理。此外,无关回复将扣50金币并删除处理!恶意灌水按版规处理! |
[ 本帖最后由 笑里藏悲 于 2011-4-7 2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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