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 我不是同情小偷!
但法律就是法律 它的特性是不会为了特殊情况而改变的 本案判决的其实并无错
楼主所说的这个房主就是个例子 他如果不用刀子 比方说用折叠凳(周星星的电影食神里面对此种武器有很好的注释) 立式台灯 厨房的马勺之类的非致命性武器将这蟊贼放倒 (5分钟足够你选择武器的)结果会很不一样 据说还有一种法式面包棒有这功能 最后建议:在家预备一根棒球棒 平时可以健身 还能防贼 据说 搞把也有类似功能 标枪啥的就算了...这两样东东好处显而易见 即不属于致命武器 有类似事件很容易为自己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