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都是件很痛苦的事,该男友真爱这女孩话,要欣然接受恐怕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煎熬,问题是在经过激烈反抗后,女孩提供了避孕套,而强奸犯居然接收这一见意,可见强奸犯也不般呵呵,他们之间应该是认识的。强奸犯愚蠢的认为女孩屈服了,但肉体屈服了,意志并没屈服,于是完事后女孩告了他。想想强奸犯也不容易啊,要长时间保持坚挺状态,还要戴套做业,一般人是很难完成的呵,所以他是强奸犯。偶然我想起一件事,[声明与此事无关,只是联想而已]曾有新闻报导说:一妇女告她老公强奸她,而强奸是指: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而意愿一词挺幽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