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2-6 13:54 全显示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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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guozhen1028 于 2010-2-6 10:28 发表 和你的发帖时间对一下,你没有“不知道”的理由。2金币不必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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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2-6 14:25 全显示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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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67.220.92.23/bbs/misc.php ... mod&tid=2789831 看了你的疑问我深知你论坛的一些功能还不是很了解。我给你看个连接行了吧!少个“于”字?我给的链接哪来个“于”字?既然我给的链接没有“于”字,复制的主题操作记录当然也不会有“于”字。我想我已经证明了吧!我接受你为你的“小人之心”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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