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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文作品] 【色城2010校园题材征文】【亡灵】(28号作品) [打印本页]

作者: xikawe    时间: 2010-5-28 21:49     标题: 【色城2010校园题材征文】【亡灵】(28号作品)

  【色城2010校园题材征文】【亡灵】

  作者:xikawe首次发文

  “先生,不好意思,我们要打烊了”女侍应生站在我面前腼腆地说道。

  “你们不是对外宣扬24小时营业吗?”我不耐烦的回答。

  “可是……”女孩子双手搭在前面,为难的说着,虽然这酒巴的灯光阴暗,
却不能掩饰她的紧张和羞涩。

  “我喝完这杯就走”时下这些三流酒吧,完全没有客户意识,早晚会倒闭,
那时就没有了天天打烊的麻烦了。

  “好的”女孩无奈的走开。

  我推开酒吧的弹簧门,寒气逼人。成都的夜十分静,没有大城市应有的喧闹,

  几辆孤单的TAXI零星疲惫的闪过,我正要叫住一辆,酒吧的门开了,那个女
孩出来了。寒冷让女孩武装到了牙齿,厚厚的羽绒加上头巾还有有帽子,这会让

  人联想自己到了美国的阿拉斯加。

  “你是恺哥哥?”女孩用一种让人会产生误会的眼神看了我足有半分钟,然

  后大叫起来。能叫我恺哥哥的也只有她了,我已故女友的亲妹妹,在他乡遇
到她有几分偶然但也不出奇,因为她也在成都念书,还学中文,和我一样。

  “哦,是莫娜?”我有点兴奋,居然说出了一句土得掉牙的问候:“吃饭了
没?”

  “哈哈,都两点了”莫娜笑弯了腰,郎郎的笑声给寂寞的夜晚一丝安慰。那
声音是那

  么熟悉和真诚。

  “你来了成都也不告诉我?”笑累了的她喘着气说道。

  “我来看一些老朋友,你怎么在洒吧??”我说。这个人几年前还什么也不
懂的女孩,已经长成了大人,岁月对人的改变,决不亚与史前任何一次造山运动
对地球的影响。天天

  在一起的人可能感觉不到什么,可是变化正浅移默化,几年的变化骤然现于
眼前,真是让人震惊。这世界还有什么不变的东西吗??

  “我打工。”她作了个鬼脸。

  我陷入沉思,思绪被拉回到7 年前……

  7 年前,大三的暑假,我答应暑期打工的女朋友给她妹妹补习。莫家在我们
城镇小有名气,他爸在80年代末奇迹般的爆发,建有豪宅,两个女儿,莫艳和莫
娜。对于我和莫艳的事他们二

  老十分满意。我已经是他们理想的女婿。但是要我入赘他家,这我没答应。
但这没影响到我和他们二老的关系。

  “恺儿来了?莫娜在楼上。”莫母指着用铁花镶边的楼梯说。

  通常在我上了楼,进了莫艳的房间,准备给莫娜上课时,莫母都会端来一碗
热汤,这让我觉得很温暖。

  莫娜象个小孩子一样站在桌前,这个16岁,初中毕业马上要走向高中的女孩
子,和她姐姐一样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睛。所不同的是,莫娜的眼睛带略带稚气,
黑直的头发渗透着顽皮。

  为了不浪费时间,莫父叫我来给她补习,理由是她服我管。这个女孩,我和
她谈过几次,许是继承莫父的基因,十分聪明。叫我补习,真有点勉为其难,心
里有点赵子龙救阿斗的壮志,我这样给莫艳打趣。

  “你是赵子龙,我妹是阿斗,那我爸爸是刘备,你要知道你叫我爸是爸,而
不是赵云和刘备的关系”

  对于她的巧舌我是又爱又怕。

  “背一首诗或词”我坐在她面前说。

  “背哪首??”

  “关山月!”她讨价还价。

  “还没教。”

  “愚公移山”

  “太长!”看到我无奈的摇头,她调皮的笑起来,咯咯的声音决无造作。当
眼睛遇到我的眼睛时,诡异地看到地上。

  “好了,我说一句诗的上句,你接全背。”

  “恩,”她轻轻的说,手玩弄着衣角。

  “煮豆持作羹……”我开头。

  “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
何太急。”她流利的背了出来,这让我吃惊。

  “说说它的来历。”我笑着问,这有点难,我觉得。

  “不太清楚。”她犯难。

  “这首诗叫《七步诗》,阿满的儿子曹丕做了皇帝以后,对才华横溢的胞弟
曹植一直心怀忌恨,有一次,他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诗一首,如做不到就将行处
死,而曹植不等其话音落下,便应声而说出六句诗来,就是这首脍

  炙人口的诗。而且由于诗中以浅显生动的比喻说明兄弟本为手足,不应互相
猜忌与怨恨,晓之以大义,自然令文帝羞愧万分,无地自容。“

  “阿满是谁??”他登着眼问我。

  “曹操!”

  “好难听的名字。阿满!哈哈!”她又笑起来。

  “下一首:意映卿卿如晤。”这是一首我和莫艳都喜欢的文章。

  “会一点,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忘记了。”她伸了
一下舌头。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
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
之……汝忆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尝语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

  “你怎么了?”这时候我停了下来,因为我听到莫娜的抽泣声。

  “林觉民很爱她妻子??”她抖动肩膀,抬着泪眼问我。这很象莫艳,秋天
的落叶,都会让莫艳难过半天。

  “是,林觉民是世界上最爱妻子的男人。”我咽了一下口水。

  “你也很爱我姐姐,是吗??”泪水已经布满她那张青春的脸。“我们继续。”
我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我不是那种把爱挂在嘴边的男人……

  补习后的晚上,我会打电话给莫艳你妹妹很难教啊是的莫艳说我真不明白,
你家不少钱用,为什么你要去受这份罪,打什么工啊。现在我大三毕业了我会想
活你的。

  我不是那种让男人养活的人啊

  你最迷人的地方就在这里

  少给我吃迷药了……还有……不可以打我妹妹的主意!

  我才不会呢

  好了,我要回宿舍了好的,路上小心。

  我把电话放回去,抽出IC卡,一个人走在夏夜的小镇街道,夜黑到看不到边,
阵阵凉风袭来,我抬头看着被灯光映红的天空,倍感孤单,独自向家的方向走去……
而这以后我注定要一个人走完自己的人生……

  “一个女孩子在外打工要注意安全啊,还有不要耽误学习”在另一个洒吧,
我对莫艳说“我知道”莫艳说“我现在大四了实习了,我与同学合租了一个房子”

  酒吧上班与你的专业完全对不上,不要浪费时间了我知道的,只是暂的。她
盯着我看,几年没见,我从她眼中看到的是成熟与沉稳,更像她姐了。

  恺哥哥,你现在结婚了没有?

  没有,我拿出一支烟,点上。

  你还是不能忘记我姐?她激动地问,为什么让自己活得那么累,我姐如果泉
下有知也不会让你这样。

  你要学俞伯牙?俞伯牙续断难道就一世不再鼓琴了吗?

  你不明白,是我的问题。

  在酒精的麻醉下,我脑中不断浮现出学生时代的影像……

  在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里,我与莫艳出双入对,一起学习,一起奋进相互勉
励,一起起居……

  大二时,我们一起在校外的民房中做起了小夫妇。让我终身难忘的是那年

  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互相将彼此交给对方……

  两个年轻无邪的心在经历了相知相恋后由升到身体的熟知,我自认对莫艳的
知根知底,但当她的身体完全展示在我面前时,我是那样的陌生,我用手试探地
的摸索着她每一块神奇的肌肤,在

  她全游走,最后定格在那个最让我神往的双峰上,这是一个让我心动但是又
无限陌生的地方,我反复的抚摸揉搓,下体膨胀发热。舌尖在她的嘴里找寻,舐
吃着她的口腔,最后两个舌头纠缠在一起,我不断的吸食着她嘴里渗出的蜜液。
她将我的手引导到她的双腿的根部,我的手指进入了一个我平生从没到过以后也
不会在去的湿润的地带,女性的软湿的温暖的片片嫩肉如同潮水一样,将我的手
指包围,我身体的一个器官进入一个狭窄的地段,又紧又松,又热又湿,如陷泥
沼深不见底,我试图逃脱却马上又乐不思蜀,能量在瞬间迸发……

  恺哥哥莫娜将我从迷乱中叫醒。

  哦我眼角已湿

  各自分开后,我不知去向何方,回忆是痛苦的根源,如果没有回忆我是否真
的快乐呢……

  夜自己独自黑着,风自顾自的吹着,而我自顾自的走着

[ 本帖最后由 kradark 于 2010-6-1 03:03 编辑 ]
作者: 潛龍    时间: 2010-6-3 04:07

小弟多年前亦有一篇劣作叫「亡灵」,忽见了此标题,自然留上了心,打开主题一看,原来是篇超短文,便想,顶多三千字元的文章,究竟能写出什么东西呢?看后,登时不知如何审评才好。因主题有个「灵」字存在,起初看见男主人翁遇见已故女友的妹妹,还道这个妹妹便是她姊姊灵魂的化身,原来并非如此,文中从头至尾始终不见「亡灵」出现,「亡灵」在辞典里是解作人死后的灵魂,有亡而无灵,这似乎有点离题了!还有最后的一段性爱描写,显得颇为突兀,实是有与没有亦没关系,便是看了,亦难以让人产生欲念。再说行文用句方面,亦是笔者打后必须要留意的地方。如:「我用手试探地的摸索着她每一块神奇的肌肤,在她全游走……」单是这一句,便已教人感到怪怪的。我相信兄应该是写:「我用手试探地摸索着她每一块神奇的肌肤,在她全身游走。」还有一点要主意,像这句:「她将我的手引导到她的双腿的根部」,在短短十五个字里,便出现三个「的」字,这种用句,是称之为恶性英语化中文,实是中文写作的大忌!试将三个「的」字全部删去:「她牵着我手引至她双腿根部。」同样是通,而且较原文通顺。若想保留「的」字,亦可分段来写,如:「她牵着我的手,引导到她双腿的根部」看看是否会畅顺一些?写文章便如说话一样,必须简短而直接,我们平时与人说话,决计不会说:「她将我的手引导到她的双腿的根部」这样拗口的。整体而言,文章过短,实难表达一个完整的故事,让人感到没头没尾,不妨多费一些时间,多写数千字,应该会较好。小弟不才,全是一己之言,若有不是,请勿见怪。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10-6-3 14:56

浓浓的忧郁让人感到一丝的寒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真实的个人经历,如果
是的话,那关于此文的种种疑惑也就迎刃而解了。为什么没有把莫艳的撒手而去
作个交代,也许是不愿触碰心底的那块伤疤;为什么没有在与莫艳的激情相拥时
多着笔墨,也许是不愿亵渎心底的那份纯情……

这是一篇让我难以作出准确解读和品评的文章。
作者: 沐海听风    时间: 2010-6-3 17:54

  这篇文章看的我莫名其妙

  主角和女朋友和女朋友的妹妹的故事,

  我看不出女主的妹妹是如何喜欢上主角并且和主角纠结的,教小女孩背诗,
竟然还是这种情诗,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了,到底是妹妹莫名其妙喜欢上我,
还是我有意无意挑逗小女孩的芳心那?

  作者的文章思路跳跃太大,令人接受不了,文章通篇3021字,去掉标题
作者2973字,去掉标点符号,不足2500字,看不出作者要说些什么,表
达情感吗?惆怅吗?有点这种感觉。

  不过说实话,文章后面那段长达322字的肉戏描写真的太可惜了、太尴尬
了、太勉强了。和本文前后风格完全不符,突然、生硬,破坏气氛,其实作者完
全可以用「后来,我们在那一年的最后一天做爱了。」云云代替。

  如果没有这段的描写,本文或许还可以称之为一篇不错的散文,而加上这段,
真有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不伦不类的感觉,完全破坏了作者想要表达的美感。

  可惜啊,可惜!

  回头再看作者的题目,「亡灵」,看来是在影射自己已经是行尸走肉了,怪
谁那?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10-6-4 10:48

文字:

不捉虫了,为什么?看文章最后一句。
引用:
夜自己独自黑着,风自顾自的吹着,而我自顾自的走着
连文章的最后一句都能漏加个结束的句号,作者的写作态度可见一斑,我也没兴趣捉虫了。

文中开头提到阿拉斯加,又说『也学中文』,我差点以为作者是外国留学生。曹丕曹植兄弟的老爸是阿满,我很不合时宜得想起了小时候看的系列喜剧《阿满的故事》,差点笑喷了。

内容:
酒吧邂逅以故女友的妹妹,两人之间还有些小暧昧。然后回想起往事,再然后。。。没有了。我都不知道女主角是谁,女友只有一段床戏,小妹妹戏份很多,但她在感情世界里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不知道。
引用:
你要学俞伯牙?俞伯牙续断难道就一世不再鼓琴了吗?
看得我毛骨悚然,作者太坏了,居然暗示俞伯牙和钟子期是背背山。

肉戏:
楼上的沐沐同学很强大,居然还一个个去数,322字。看文章都到无聊枯燥到去数字数的地步了。

校园:
题材其实还不错,一对大学生情侣的感情生活,可惜没写好。不过题材分还是要给的。
作者: zxnw2009    时间: 2010-6-4 11:06

文章刻意的迷幻着,如同磕药后的不清晰。
记忆的片段被有意的撕裂开来颠倒了播放着,让人混乱的痛苦着。
回忆里的挣扎总是那么不可靠,是希望更改过去使其更完美?还是遵循真实的悔意?
让人庆幸的是作者的思路依然清醒,将一切还与本来面目。
继续走下去,未必没有更好的风景。
作者: tlltmwj    时间: 2010-6-4 13:38

我喜欢亡灵,虽然是叶公好龙的那种喜欢,绝不希望他出现在我的面前,但还是喜欢。
看到标题时候就有点激动,看了许多了,这篇会不会不一样。
打开,往下看,却有点迷茫,本文的主体是什么呢?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呢?
是要以莫娜来表达对莫艳的感情,还是仅仅要写与莫娜的事情?
文章太短,品不出其中的味道来。
读不懂这篇文章,仅仅从“夜自己独自黑着,风自顾自的吹着,而我自顾自的走着。”这
一句中读出一丝冷意。
作者: 卢卡斯    时间: 2010-6-4 21:11

  此文题目叫做《亡灵》,但是从文章内容来看,和题目似乎没什么关系,而且文中故事似乎只讲开头,接下来的高潮和结尾部分似乎没有,如果硬说这是一篇完整的文章,那么只能说这文章水平很那个了!
  如果这只是一篇文章的前奏的话,写的还是有水平的,思绪中透着淡淡的寒意,让人读来不禁为之叹忧!希望作者继续将此文写下去!
作者: 陈耳东    时间: 2010-6-11 08:46

没有肉戏,没有发生在校园,
想要回忆,却又中断,基本没有看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作者: stimulant3    时间: 2010-6-13 18:32

看了题目,我原以为是作者和死去的女友又发生了什么,可到最后也不是,题不达意。
并且用大段篇幅写女友的妹妹,主角是谁?标点符号要正确应用。
我猜测,作者是写一篇怀念女友的,怀念那个年代的,只是没清晰地表达出来。

捉虫子:
1.我来看一些老朋友,你怎么在洒(酒)吧?
2.在一起的人可能感觉不到什么,可是变化正浅(潜)移默化,
3.莫家在我们城镇小有名气,他(她)爸在80年代末奇迹般的爆发,
4.“恩(嗯),”她轻轻的说,手玩弄着衣角。
5.打什么工啊。现在我大三毕业了我会想(养)活你的。
6.在酒精的麻醉下,我脑中不断浮现出学生时代的影像(印象)……
7.我用手试探地的摸索着她每一块神奇的肌肤,在她全(身)游走。
作者: 江山如畫    时间: 2010-6-13 22:17

一个属于回忆的故事。
楼主这个故事的结构还是很不错的,通过遇见曾经女友的妹妹引起了自己的回忆,接着在倒叙自己和女友的往事。不过细观全文,感觉楼主在描写故事的方面有些问题没交代清楚,是文章看上去有些杂乱了。首先是文中用较多的篇幅描写了我对莫娜在学习上的辅导,这是不是要说明莫娜对文中的我是有一分暗恋之情的,那为何在文章的开头会没认出我来,毕竟我在酒吧应该是呆了很长的时间了,不然不会有人来催我走的,如果莫娜对我没啥感觉的话,那这么大段的辅导内容写出来又是何用意?其次对于我和女友的故事在文中是交叉的用回忆的写法来表现的,但看了总感觉断断续续的不是很连贯,俩人间的爱情故事也比较平淡,没表达出为何我会对这段感情念念不忘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女友为何会不在了的原因没有交代,这对文章应该是挺重要的,但是楼主没写出来,不知是何用意。最后楼主的文章中有些地方存在虫子,本来用倒叙的表达方式就使文章看上去比较吃力了,再加上这些文字上的错误就更让人不能很好的理解楼主的文章内容了。
事实上楼主主要还是想用今天在自己面前出现的女友的妹妹来唤醒自己对以前和女友相处时的美好回忆,再用其妹妹对自己的一份情愫来衬映自己对曾经的那段感情的坚贞,但是由于文章在有些地方处理的不是很好,所以就无法让读者更好的领会其中的深意,从而对文章产生更深的体会。
最后还是要谢谢楼主所带来的这个回忆。

[ 本帖最后由 ds12345678 于 2010-6-13 22:41 编辑 ]
作者: 色城浪子    时间: 2010-6-28 18:47

亡灵——比较辛酸的追忆,文章全文笼罩在此,而回忆却没有开始,没有结尾,更没有尽头

,全文貌似充斥着一种朦胧的迷雾,仔细探究再三,也无法解开,或许理解能力有限。

    楼主初次发文,对文章的构思还是很有天赋的,但是对如何丰富架构还欠火力,总觉得一个故事必

须丰满圆润才能吸引人,貌似此文有点欠缺,期待再见楼主大作。
作者: yzd3372991    时间: 2010-6-29 02:42

  " 亡灵" 一文多数人觉得文章读来很让人费解,文字凌乱。然而,个人却持
有不同的观点。在本文中" 亡灵" 既是作者对亡故女友的怀念,也寓意着我这了
无生气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像亡灵一样游荡在对亡故女友的思念和四处买醉以
求解愁的醉生梦死生活之中。

  文章明暗两线交叉发展,看似大量篇幅用于" 我" 与小姨之间的故事,然而
却是反衬出" 我" 与姐姐爱情的真挚。暗线是小姨对" 我" 这个准姐夫说不清道
不明的感情。然而又有谁能够真正懂得一个少女的芳心呢?是亲情,是爱情,是
无奈,是不舍。朦朦胧胧,似爱非爱。只能由读者自己去慢慢揣摩。

  整篇文章,作者用极少的笔墨,却能将" 我" 与莫艳的感情,性格生动形象
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我不知去向何方,回忆是痛苦的根源,如果没有回忆我
是否真的快乐呢……".时间是抚平创伤的最好良药,然而七年的时间对于" 我"
来说似乎好像药量还的太少了点。文章只字未提莫艳的性格特点,然而我们却能
看到一个长着一头乌黑长发,一双深邃的大眼睛,一个多愁善感而又独立自强的
美丽女孩。

  本文看似形散而神不散,是一篇成功的散文作品。无论是对深夜酒吧买醉以
求解愁,还是我偶遇亡故女友妹妹,及给小姨补习功课等的描述都无不昭示着"
我" 对女友的深深的思念之情。
作者: 土郎五五五    时间: 2010-6-30 22:15

  一处错误:

  曹操的小名是阿瞒,并非阿满。且曹丕记恨曹植并非是因为他的才华横溢,
而是争位。

  行云流水般的文字造就了婆子婆娑,何歌自答的自嘲与哀伤。不过以别后的
回忆心情来铺垫“亡灵”如此深重的字眼有些不恰当。亡灵,多半是指过的像亡
灵,但不明白在没有交待女主人公何去何从的基础上,为何会有主人公如此的心
情?
作者: supercake1003    时间: 2010-7-8 11:18

看得莫名其妙…
亡靈亡靈…開始時見到提及已故女友…
還以為會有關…怎知最後只是回想當年…
甚至連女友是甚麼事過身都不知道…
作者: queen455603546    时间: 2010-8-5 15:40

看了题目我还以为那个人把旧文翻出来冒充呢...写的不错啊...虽然没什么H情节,但是总体描写很有感觉
作者: lalatea    时间: 2011-2-22 02:03

这篇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抒情文 即便是发到比较正式的非H文学也是完全可以的
以一个外国人的角度来写中文 还挺有点意思 楼主不会是外籍的吧?
另外似乎文章流露出一股淡淡的哀愁 对前女友的思念是主旋律 呵呵 我一开始还以为妹妹要遭毒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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