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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护士被绑架强奸后遭活埋 奇迹生还 [打印本页]

作者: xing5321    时间: 2009-12-15 09:55     标题: 小护士被绑架强奸后遭活埋 奇迹生还


                    罗伟在庭审现场

罪犯行为分别构成绑架罪和强奸罪,法院一审判决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5月28日,威远某镇19岁小护士晓媛在一家服装店里试衣服,却被商店老板罗伟绑架强奸,并将她“勒死”后掩埋。
护士自救
绑匪逃离现场后,晓媛竟掀开了身上的杂草泥土,奇迹生还,并在漆黑的夜晚爬行数百米后在当地村民的帮助下获救
天网恢恢
法院判决,罗伟犯绑架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受害人晓媛经济损失7362元。


罪犯:绑架是想让家人过好一点
昨日下午,制造“绑架强奸小护士并‘勒死’掩埋案”的罪犯罗伟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7362元。宣判后,罗伟表示不上诉。而追问他的犯罪动机时,罗伟竟说是为了通过绑架找钱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些。
开庭受害人不敢进审判庭
昨日下午,晓媛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威远县法院。几个月过去了,晓媛的身体比事发时好了很多,但她却很怕生人,不和记者说话。快开庭了,晓媛的母亲及阿姨搀扶着她准备进入审判庭,当听说罗伟已被押进庭内,晓媛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哭着喊:“我不敢进去,我害怕”。无论母亲及阿姨怎样劝解,晓媛的腿始终在不停地往后迈,后在法警的劝解及鼓励下,晓媛的情绪才得到控制。
“妈妈,我这一辈子完了”,这是出事后,晓媛母亲听到女儿说得最多的话。据晓媛母亲介绍,晓媛以前很开朗,现在话少了许多,就像变了一个人,现在女儿的脖子以及肚子上都还有明显的伤痕。“出事后单位领导非常关心她,都安排一些轻松的工作给她,因为她现在经常喊头痛,都是上几天班,又休息几天。家里面的人现在做什么事情也都依着她。”晓媛母亲说,会尽量满足女儿的要求,让她早日摆脱阴影。
现场群众骂罪犯禽兽不如
昨日下午5时许,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威远县人民法院对罗伟绑架强奸一案进行宣判。当罗伟被带到审判庭时,旁听的群众纷纷指责他简直禽兽不如。
5时10分,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综述:今年5月28日下午3时许,19岁威远少女晓媛走进威远县文化街一家服装专卖店里试衣服,商店老板罗伟因经营负债产生绑架敲诈钱财的想法,他将卷帘门拉下来反锁,在店内找了一把西瓜刀进试衣间威胁晓媛,将其双手反绑。在问明晓媛母亲电话后,罗伟用晓媛的手机和自己的手机打电话要晓媛母亲拿钱赎人,之后罗伟欲对晓媛实施奸淫,但因情绪紧张未得逞,便将晓媛装入编织袋,用摩托车带至威远县庆卫镇金龙村松树林内。罗伟又打电话给晓媛母亲,要求最少5万元赎人。此后,罗伟强奸了晓媛,但他再次给晓媛母亲打电话时,发现其家人已经报警,便欲杀人灭口,遂用晓媛的外衣衣袖绕在她脖子上,把她按到地上用力勒。晓媛不动后,罗伟以为她已经死亡,便拿西瓜刀挖土将其掩埋。在罗伟逃离现场后,晓媛掀开了身上的杂草泥土,并爬行数百米,在当地村民的帮助下获救。
宣判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伟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少女晓媛并奸淫,其行为分别构成绑架罪和强奸罪,罗伟犯二罪,应数罪并罚;罗伟手段残忍,依法应从重处罚,其犯罪行为对受害人晓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以全部赔偿;鉴于罗伟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绑架未造成极其严
重的后果,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筹款赔偿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受害人晓媛经济损失7362元。
宣判后,罗伟被押送回了威远县看守所羁押。记者随车对他进行了采访。采访中,罗伟总是低着头。对于记者的发问,他多次长时间陷入深思,一言不发,并数次流下眼泪。
华西都市报:对于审判结果,你会不会上诉?
罗伟:不会。
华西都市报:你心里面现在是怎样想的?
罗伟: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自己的家人。
华西都市报:你想对受害女孩说些什么?
罗伟:我希望她能振作起来,早日面对新的人生。
华西都市报:为什么会有绑架想法?罗伟:我希望家里面的人能过好一点,我一直觉得自己没得能力,找不到钱。
华西都市报:在大白天,且是闹市区,为什么会对一个来店内买衣服的女孩下手?
罗伟:之前与老婆吵架,心情不太好。当时我在看店,见她是一个人进入店内选衣服,看她试了很多衣服都没有买,我们卖衣服的都很讨厌这种人,心里面觉得不安逸。
华西都市报:你后来为什么会想到把她杀了?
罗伟:因为她找得到我的店子,我怕她会报警。
华西都市报:你现在有什么话想对你家人说?
罗伟:我没有脸见自己的家人,我老婆嫁给了我,从没说我过穷。我希望她和3岁的孩子以后都平平安安。
说到自己的老婆和孩子,罗伟的脸上又一次流下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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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为了让家人过的好一点!就绑架勒索!盗亦有道,最后还奸淫人家小姑娘,这样的社会败类,应该立即枪决,还给他2年缓刑?要是我是法官,立即给丫死刑!简直就是个禽兽。小姑娘以后怎么过啊!这样的阴影要在她心里一辈子的!以后女孩子买东西的时候千万别一个人去了!血的教训!

作者: Sunny_gx    时间: 2009-12-15 13:23

这个太搞笑了吧,经济损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作者: g1988    时间: 2009-12-15 14:09

不愧是个护士,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持生命,一般人就不一定能做到了。
作者: wozuiai888    时间: 2009-12-15 15:08

害人终害己啊,那位护士大难不死,后福应该是有的,但是心中阴影很难磨灭的啊,可怜
作者: xiaofu0805    时间: 2009-12-15 16:37

真是该死啊,要解决生理需求可以去找个xj啊,为什么要干违法的事
作者: 月夜孤魂    时间: 2009-12-15 18:19

绑架、强奸、故意杀人(未遂),三样罪加一起怎么也是个死刑吧?楼主是不是搞错了。
作者: elixiri    时间: 2009-12-15 18:27

禽兽一个,明明就是为了强奸人家,还什么为了家里人好,笑话
作者: jsyhsl    时间: 2009-12-15 18:30

说明人在求生的本能反映下爆发出的可怕能量,佩服这个小护士
作者: hebaodanhuifei    时间: 2009-12-15 20:20

典型的冲动型犯罪,这种事先没策划好的见色起义纯属弱智所为。
作者: 11115487    时间: 2009-12-15 22:21

他至少还有一个杀人罪。他主观上杀人,并实施了杀人行为。被害者未死只是他不懂,并不能解除他主观故意和杀人行为的客观存在。
作者: ttian1698    时间: 2009-12-15 23:54

现在一些做生意的禽兽不如,昨天我还碰到一个,垃圾。
作者: dhadhaaa    时间: 2009-12-15 23:57

我是看到 小护士 才进来的
可是竟然没有图!
作者: 黄蜂仔柯帕文    时间: 2009-12-16 00:06

2年缓刑那就是有机会不用死了,莫非有后台,到时候又减刑减刑,果然很和谐
作者: lvhuifei    时间: 2009-12-16 00:24

像这种人渣,就应该马上枪毙。还缓个毛啊!   还有赔偿经济损失费7千多元?这也太扯了吧!
作者: bzdfz    时间: 2009-12-16 03:26

社會導致很多人都想法畸形了~~~和諧和諧
作者: crlazys    时间: 2009-12-16 06:10

想象就可怕   这种犯罪的事情 不做为好
作者: xmk2006321    时间: 2009-12-16 08:23

妈的,是不是家里有钱啊,能办成死缓,不简单啊,败家子,该杀
作者: caobanzhu    时间: 2009-12-16 11:01

这个真是脑残加无耻啊。

经济损失还不好算啊,时间x工资以及治疗费用,包括后续治疗费用啊 太好算了
作者: ghj154    时间: 2009-12-18 21:27

这么严重的犯罪没有判立即执行真的太轻了 个人认为 抢劫杀人强奸 都是重罪 数罪并罚不说单一条就是死罪啊
作者: zhaofox    时间: 2009-12-19 01:58

都执行死刑了,还要赔钱,我靠,这让人寒心的~
作者: dM_Mb    时间: 2009-12-19 02:04

不知道活下来对这位护士小姐是好事还是坏事.
希望这次事件对他不要造成什么用久的心理阴影.
作者: tiantangxiaoca    时间: 2009-12-19 13:54

我们站在同情女性的角度也要把这个男的给枪毙了,什么给家人好的生活,强奸也是吗?禽兽不如的东西,居然找不出理由,死不足惜,不杀不足平民愤。
作者: milanboy84    时间: 2009-12-19 14:01

AV的场景竟然发生在中国,太过分了,也不至于下狠手啊
作者: guiyue587    时间: 2009-12-20 14:42

靠,人命还不如条好狗的价钱~~~~这是怎么了~~~
作者: 0kmingppp    时间: 2009-12-20 16:39

这家伙真够倒霉的。杀个人都杀不死。枪毙算了
作者: 柚子茶    时间: 2009-12-20 16:41

太神奇了吧,真的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作者: 色零    时间: 2009-12-20 16:51

这种人的罪后感想不值得信
他早干嘛去了
他作案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家人
他作案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让那个女孩以后怎么面对人生
被捕了 判死刑了 开始反悔了?!
去他妈的
这种人活在世上就是一种罪过
作者: chutianzharen    时间: 2009-12-24 14:10

这人个简直畜生不如,这种事情他都做得出来.
幸得小护士命好
作者: wnsXI    时间: 2009-12-24 14:30

这个经济损失确实有够过瘾的。
现在的人就是容易冲动,咋动不动就想杀人了。
作者: 1223333    时间: 2009-12-24 14:34

这帮人都是畜生!没人性么难道,真该直接毙了!
作者: gaoming147    时间: 2009-12-24 14:35     标题: 不愧是个护士,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持生命,一般人就不一定能做到了。

不愧是个护士,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持生命,一般人就不一定能做到了。
作者: c2voka    时间: 2009-12-24 14:38

一条人命就7000来块钱?根据什么呢?又为什么只是赔钱呢?
作者: s180    时间: 2009-12-26 18:39

惨无人道,为有这样的人渣感到难过,去死吧真的
作者: 黑衣人    时间: 2009-12-29 14:50

楼主很幽默,才思很敏捷。真不明白打击色情为什么要如此凶猛,难道真的就是精神鸦片。再赞一次楼主的反讽好文。
作者: liaozhigao    时间: 2009-12-30 15:56

小姑娘真的好可怜啊,幸亏她命不该绝!只是贞操失去了
作者: 45946249    时间: 2009-12-30 16:26

小护士真是服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那家伙,人都给你XXOO了,还要活埋,还算不算是人啊。该死
作者: ffsmd    时间: 2009-12-30 16:29

哎~强奸犯进牢了,估计要被爆菊了,还是死刑比较踏实点~
作者: 风雨乾坤    时间: 2009-12-30 16:40

天下女人死绝了,非强奸不可?找不到放JJ的地方?贱人你性冲动也要看别人愿不愿意卅!鄙视
作者: simplejoker    时间: 2009-12-30 17:00

估计系这个男的强j时过于用力导致挖洞挖得太浅
作者: 575597742    时间: 2009-12-30 17:16

怎么我们都不知道啊,好像也真的是没有怎么上新闻的版面啊
作者: wenkaidian    时间: 2009-12-30 19:29

死缓啊,还行啊,不是很重,幸好留了条命。
作者: 138646    时间: 2009-12-30 19:36

太笨了年轻轻的干这种傻事。还是命重要啊,还不如找个鸡来,告诫各个网友啊
作者: sff000    时间: 2009-12-30 19:41

经济损失赔偿才7000+?
太搞笑了吧
起码得10000+啊
作者: 20061040    时间: 2009-12-30 23:46

做都做了,当时怎么没想到自己的老婆孩子?全是他妈的马后炮,死有余辜
作者: 狗花    时间: 2009-12-31 10:43

没有周详的犯罪就相等于自己杀`这是一个朋友跟我说的
作者: 无意虔诚    时间: 2009-12-31 14:19

太无知了,型号女护士没有死。不过也会对其一身留下不良的影响。
让人不理解的是,怎么会判缓刑。赔7000多,怎么也得7W多呀
作者: bcb2001    时间: 2009-12-31 15:28

西瓜刀挖土………………还真当铁锹铲土了。不过这智商也可以了
作者: kown740    时间: 2010-1-1 20:40

我靠,这样的人渣早该一枪崩了,留在人世简直是浪费国家粮食,感觉现在的刑罚越来越轻了,不知是社会进步还是法律的倒退?
作者: aixiangsuist    时间: 2010-1-1 20:59

生活逼死人啊,这个店主到最后也没犯下大错,看来还是比较善良的
作者: moumi    时间: 2010-1-1 21:30

这种人肯定不得好死的,   多残忍的心啊。  禽兽一个!
作者: jlinjlin    时间: 2010-1-1 21:46

这样的人就是该杀,楼主应该把小护士的照片贴出来 ,应该很漂亮
作者: wuxu1234    时间: 2010-1-2 11:24

杀了这种禽兽是应该的,可是我没有看错吧?才赔偿7000多元?
经常看见什么这个侵权,那个侵权的,动辄十万八万的,还仅仅是一些名誉权啊之类的.
家伙可是强奸杀人啊,侵犯的是生命安全啊,才7000?
作者: 性手枪    时间: 2010-1-2 11:48

应该直接毙了吧,还留他这种人干什么,真是禽兽不如啊。
作者: 一夜难尽    时间: 2010-1-2 12:04

呵呵!不知道法院判赔偿受害人晓媛经济损失7362元是依据什么条款。
作者: farawayfrom    时间: 2010-1-3 18:46

妈的这种人就是该杀,明明就是想日别个,明明就是想先奸后杀,还说是为家人好,最贱不过如此
作者: allisthebest    时间: 2010-1-5 01:19

哇噻,这家伙估计A片看多了吧,还想来个cosplay啊,真的很牛叉,不过可怜了小护士了
作者: 清烟封喉    时间: 2010-1-5 04:50

现在都不敢看新闻了,看过去一路都是负面新闻。
不要总说社会怎么了,应该是我们怎么了!
作者: shangdihenwm    时间: 2010-1-5 04:51

这种人渣应该先在多人的监狱里关一个月,让监狱的老大爆了他的菊花,然后再执行枪决,当然如果现在有凌迟处死的话,应该凌迟或者车裂!禽兽不如的畜生!
作者: PARANDOiD    时间: 2010-1-5 22:43

人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潜力才能完全的发挥出来
作者: boss721    时间: 2010-1-6 07:57

害人终害己啊,那位护士大难不死,后福应该是有的,但是心中阴影很难磨灭的啊
作者: junxi508    时间: 2010-1-7 11:29

这样的人是不是太残忍了,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10-1-7 11:46

真是人渣啊 为什么不干脆枪毙掉? 但愿小护士早日走出阴影
作者: kaixinxiaogao    时间: 2010-1-7 17:20

拉出去枪毙五分钟,妈妈的。看到这种人就觉得胃疼。
作者: cs317729222    时间: 2010-1-7 20:34

埋得肯定不深  估计缓刑也是因为没死人吧
作者: 黑色幽灵1237    时间: 2010-1-8 12:39

这个男人就是脑残啊,不过这个女的有点惨,干嘛还死缓,直接炮了。
作者: kkxi    时间: 2010-1-9 20:26

一时的冲动
可怕的后果
我看他是看警匪片看多了
作者: kkxi    时间: 2010-1-9 20:27

忘记说了
你要绑架你也去外地去啊
在自己家门口
那不是找死

[ 本帖最后由 kkxi 于 2010-1-9 20:29 编辑 ]
作者: xiao6639163    时间: 2010-1-9 21:08

小伙长得挺好的,干嘛走这条道,到广州深圳,有的玩又有钱赚。
作者: ahuahu    时间: 2010-1-10 00:30

这种人,该怎么说呢
下半身畜生。
哎 。。。。
作者: kongkongse    时间: 2010-1-10 00:44

信息传输的发达 使我们对事情的反应麻木了  见怪不怪
作者: ddr444    时间: 2010-1-10 00:51

囧……这怎么死不了呢?...........
作者: 1123yongyan    时间: 2010-1-10 03:56

这生命力也太顽强了把 被日完了竟然让她充满了能量.......
作者: bunjee    时间: 2010-1-10 08:28

生命的力量真是强大呀,求生的本能,这孙子也太缺的啦
作者: akak021    时间: 2010-1-10 10:01

女性真实弱势群体,大家大老爷们还是来点爷们的样子,这人简直是畜生
作者: waiye1    时间: 2010-1-10 10:21

我还知道有奸杀3姐妹的,然后碎尸麻袋装了抛尸,这年头,丧心病狂的太多了
作者: hongfe0808    时间: 2010-1-10 11:39

这个护士真是命大现在人怎么想的绑架强奸还杀人真垃圾
作者: liuxiaolu121    时间: 2010-1-10 12:00

可怜的小护士哦,这辈子算是完了哦,可惜了哦,才19哦。
作者: shenzhi100    时间: 2010-1-10 12:16

人渣败类。死刑都是对他的宽恕了,人家小姑娘心里阴影一辈子了,哎,人家怎么活啊。
作者: cs0601    时间: 2010-1-10 13:16

命不该绝,这就是命。被人勒死,活埋,都能爬出来。这证明,犯罪分子是初犯,很紧张。老手的话应该是勒死后绑住手脚,挖个一米大深坑,往里面灌水泥砂浆。
作者: wubo84617102    时间: 2010-1-10 14:33

强奸就强奸么,干嘛还要图害人命呢,想强奸就去找小姐嘛,对自己,对她人都好
作者: gaoshizhuo1    时间: 2010-1-11 20:58

經濟損失好像包括誤工費啊 精神損傷啊 還有去看醫生的錢吧
作者: wumindeshu    时间: 2010-1-11 22:14

7362元??我国公民的人权,贞节,生命才只有这点RMB吗?违法成本真的太低了..不能震慑到那些企图违法的人。
作者: wx121    时间: 2010-1-12 17:31

晕倒!这样的重罪还不是死刑?这种人让他活着干嘛?再说几千块的赔偿打发要饭花子呀!国内的法律真是好笑!
作者: wangranxj    时间: 2010-1-12 18:37

罪犯太灭绝人性了,为我们的白衣天使鼓掌,希望这件事不要在她心中留下太多的阴影。
作者: 采蘑菇的小色狼    时间: 2010-1-13 12:55

应该判死刑才对,尽管人尚未死,但他主观上是要把小姑娘至于死地的。所以量刑过轻。
作者: 恋爱的犀牛    时间: 2010-1-13 23:15

有没有搞错,死刑就死刑了,还缓期两年干嘛啊,直接验明正身当场枪毙不就完了
作者: cao521521    时间: 2010-1-13 23:56

哼 现在的量刑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有的人判死刑 有的人只是死缓 他家有人吧
作者: 124617055    时间: 2010-1-25 17:12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世道什么事都有,有时候真分不清是真是假的了,所以,还是慢慢看吧
作者: skywolf0224    时间: 2010-1-25 19:08

这小护士也太强了。她应该是好人吧。好人长命啊
作者: jk96666    时间: 2010-1-26 16:21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真是个禽兽啊, 这都干的出来。怎么还会缓期啊。
作者: guiyang    时间: 2010-1-26 16:50

这种败类实在不值得同情,
绑架,杀人,强奸,全占齐了,罪大恶极了,进监狱估计日子也很难过
作者: fly4    时间: 2010-1-26 16:55

这年头这种禽兽不如的用jibe思考的家伙实在不少
作者: 参多月    时间: 2010-1-26 18:12

现在的社会太乱了哎郁闷啊这个时代啥时候才是一个终结啊
作者: apiao1010    时间: 2010-1-26 21:25

同意二楼。经济损失7362元?
怎么算出来的啊?
精神赔偿呢?!
如果说一个人强奸完他老婆,对他说:”哎,我给你7362元补偿?!“
真搞笑!
作者: 梦中的婚礼    时间: 2010-1-26 21:36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心情不好就可以杀人??作为一个男人 说句不好听的话 你都日了人家了 为什么还要夺走人家的生命?强奸我们可以理解 杀人就是败类了
作者: cyl1415926    时间: 2010-1-26 21:38

这种人就应该是判死刑的,主观和客观上都已经符合了
作者: qzy1296910    时间: 2010-1-26 21:44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犯罪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作者: ryanface    时间: 2010-1-27 02:56

非常支持9楼的看法。。另外7000多的损失费怎么算的??难道那个男的就这么多家当?
作者: houdao    时间: 2010-1-27 03:47

不愧是个护士,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持生命,一般人就不一定能做到了
作者: 淡淡的孤独    时间: 2010-1-27 19:53

这个畜生怎么想的啊!实在想的时候去外面花钱找个小姐解决一下嘛!怎么会去强奸还谋杀人啊!好可怜的护士妹妹!看来现在小姐的数量是不是有点少,价格是不是有点高了,不然让这种有生理需求的男人去发泄一下,可以减少很多强奸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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