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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刑事处罚力度拟加大 醉驾拘15天扣本半年 [打印本页]

作者: soso007    时间: 2009-8-16 15:12     标题: 刑事处罚力度拟加大 醉驾拘15天扣本半年

今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对酒后驾驶行为,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让酒后驾车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

昨日,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该项行动。公安部强调,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实行“四个一律”:

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记者注意到,这四个“一律”均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法定处罚上限。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组织参与飙车也将被严查

他还表示,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同时加大对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组织和参与飙车的,将依法严格查处
作者: ziheng1521    时间: 2009-8-16 21:26

各位开车的要小心了,不过也好,到底是为了大家的安全么。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啊。
作者: qdtiger    时间: 2009-8-16 21:29

的确应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的问题了,醉酒驾车无异于持刀杀人!
不过我想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国家更应当严格控制特权阶层的违法行为,综合杭州两起酒后事故,最令人气愤的就是两名醉酒司机的所作所为是否受到了其应当受到的刑罚呢?
作者: depfiha    时间: 2009-8-16 21:38

现在又一面子工程.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样,一阵风.玩玩了事
作者: jianghu625    时间: 2009-8-16 23:09

就应该这样,酒后开车对自己对他人都不负责
作者: KK2SC    时间: 2009-8-17 20:30

各位酒友要小心了,连续出了几单豪车撞人案,公安部严打了
作者: shanqing0719    时间: 2009-8-17 20:40

现在每天晚上警察都在路口查私家车喝酒的呢,看来是来真的了,有车的药小心了
作者: fkqj    时间: 2009-8-17 22:32

的确应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的问题了,醉酒驾车不光自己不安全,也给行人带来更大危害!
作者: jsljm    时间: 2009-8-18 01:5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这样的运动——专项行动又有多大、多长的效果呢?
作者: jundeng119    时间: 2009-8-18 08:52

还是太轻,真正的高压线触到即死。
对根本不把法规放在眼里的司机,不应再给机会。公安部的新规定致少不是高压线,15天过能开,半年过后还能飞车撞行人。
作者: wallren    时间: 2009-8-18 12:40

又开始严打了,打完之后照喝不误,中国嘛,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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