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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敌辩论] 关于‘人贩子’及其家人。 [打印本页]

作者: jelk13577    时间: 2022-4-11 21:53     标题: 关于‘人贩子’及其家人。

我看抖音上有好多当兵的人晒的“光荣之家”门牌,国家是否可以在被抓捕并且审查,判刑后的人贩子家门口也挂一个“人贩之家”门牌呢?

各位是否支持或者赞同。
作者: 机子司机    时间: 2022-4-12 00:19

很难赞同吧,虽然每次看到人贩子的新闻都会骂死全家,但是真要制裁的话,还是应由现代法律来决定。这种门牌对真正的犯罪效果不大,又会催生一些新的暴力,毕竟人的情绪恶意的力量还是蛮大的
作者: jayoicq    时间: 2022-4-12 09:23

想多了吧。难道支持以前那些五花大绑的游街?在罪犯头上刻字?砍头送到菜市口砍?
但凡能把买人和卖人同罪就行。
作者: isistarcy    时间: 2022-4-13 07:43

罪不及家人,不能搞连坐。谁犯的罪就是谁承担。更要谴责从人贩子手中买入人口的,给予严厉的惩处,还有村长制族长制的陈规陋习,以及法不责众的和稀泥做法。
作者: gtsinfo    时间: 2022-4-13 12:29

这属于连坐了,违反现代基本法律精神。
作者: 碧玉龙    时间: 2022-5-3 22:29

如果其家人知道它是人贩子还不报警
那么人贩之家应该在监狱
作者: 魍魉妖魇    时间: 2022-5-4 00:55

不能赞同,滋生其他问题的可能性那都不是大不大的问题,是必然会
哪怕父母坐过牢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这个牌子比当年文革时的成分论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我倒是比较支持“贩卖人口量刑过低”的说法,量刑上就应该从重,须知只有刻骨铭心的痛才能让人长记性才能给旁人以警惕,杀鸡儆猴,那也必须让鸡叫得特别凄惨,杀得血肉模糊,猴子才会真的怕
作者: 一路向前    时间: 2022-5-8 02:55

赞成连座,没有什么犯罪比贩卖人口更让人痛恨。
作者: ex13501350    时间: 2022-5-19 00:05

花大绑的游街?在罪犯头上刻字?砍头送到菜市口砍?
但凡能把买人和卖人同罪就行。
作者: 蓝城南    时间: 2022-5-28 01:45

其实还是一个犯罪代价的关系,很多涉及到人质或者其他无关人员的犯罪不好界定轻重,重了极大可能会杀人,但是轻了又无法杜绝。买卖同罪应该能缓解
作者: illman3    时间: 2022-5-29 14:15

主要还是要能抓到狠判,事后摆到家门口倒是用处不大,一般这种可以有窝藏罪之类的,所以一家子也跑不了的。
作者: 风起天阑    时间: 2022-9-23 00:48

你邻居出了个人贩子,要不要给你家门口挂个人贩邻居之家?
作者: footballs    时间: 2022-9-25 22:11     标题: 回复 4楼 的帖子

没有买,哪来卖??
作者: 一星的弱火    时间: 2022-9-25 23:21

不赞同,这违反了现代法治的精神,而且肯定会带来了其他暴力事件。要解决贩卖人口的问题,首先是量刑过轻,不足够威慑,再就是应该买卖同罪,没有买卖才没有伤害
作者: 2015330    时间: 2022-11-16 10:26

人贩子的家人也应当收到惩罚,比如档案里面个人信贷各种方面方面总要比普通人差。人贩子的家里人真的不知道钱从哪里来吗。贩卖人口这种事瞒得过一次两次,时间长怎么瞒得过家里人。知情不报心安理得的享受贩卖人口带来的经济利益,然后表示自己没有从事人口贩卖,牵连到自己是连坐违反法律精神的。这种事情必然是不道德应当全社会唾弃的。这分明是一人贩卖全家享受,如果不受到处罚合理吗。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被拐卖了,也能说出人贩子的家人不应该受处罚吗。必然不可能,肯定想让对方全家死绝。那么为什么还是会有人不希望人贩子的家人收到惩罚呢,无非刀没落在自己身上,慷他人之慨。要么是脑残才会去同情人贩子的家人,或者本身就是潜在的犯罪分子不希望将来自己被抓影响家人。否则说不通不同情家人被拐的受害者而是同情罪犯的家里人。
作者: SS乐一乐    时间: 2023-6-2 16:13

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罪的惩罚是有度量的,不是无上限的。可以参考欧美国家的法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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