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8楼 的帖子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是不会自己去调查的,都是要求你告之相关的财产信息。
比如你知道他有汽车,就告诉法院说xx汽车就是他的个人财产,让法院去扣押执行,如果不还钱的话,就可以启动拍卖还债这样的程序。
比如你知道他有xx银行的存款,就告诉法院,法院会自己出具相关文件,要求银行配合查询,从而冻结他的账户,甚至直接划拨。
比如你知道他有xx房产,就告诉法院,法院会和房管局和被执行人协商,
但是一般不动产的执行比较麻烦,时间也更长,难度也更大,不如直接冻结动产,或者存款快。
你说他有汽车,你就可以要求执行汽车,这个比较好执行。你可以要求法院估价,拍卖折抵,或者自己过户,多退少补。
至于你说的有些他抵押给银行什么的,这个你别管它,只要你提供了相关的信息,法院会审查,银行也会提出相关质疑的。不用咱费心。你可以一次多提供几点财产信息,也可以多次提供不同的信息。如果有些财产由于设立了其他担保物权,不能作为偿还你的欠款,法院会告之你的。
只要执行人员上心,比什么都重要。
还有什么问题短消息我,有些东西这样说有些泛泛而谈,操作过程中还是要一步步的走,一步步的看具体的情况。
[ 本帖最后由 zibei007 于 2010-7-1 11: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