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0-6-2 15:04 发表 
说到底,事情其实很简单
1、埃及从来没有彻底封锁加沙,而且现在停止封锁,让某人情何以堪哪
2、不管你是否具备穿越封锁线的条件,但没有任何国家具备在公海行驶管辖权的条件——除非你能证明其目的不是和平目的
3、有人喜欢追着日本鬼子的屁股跑,也有人喜欢追着以色列跑
B某人很喜欢玩文字游戏
没“彻底”封锁加沙就等于没封锁?没封锁的话现在解除个啥啊,那些所谓的救援船去干嘛啊。
军舰本身就有权行使公海管辖权,什么叫“没国家具备行使管辖权的要件”,你连执行主体都弄错。更别说在行使集体自卫权时,军舰有权在海上使用武力。百度党的悲哀,就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百度回来的为何物,把一堆裹脚布往面前一堆,然后加多一句“我在帮你上课”,完事。
说“证明其不是和平目的”就更搞笑了,我能证明还需要登船检查?直接击沉完事!你以为这是在普通法的刑事法庭,你必须证明我无罪。
说别人追着以色列屁股跑的,何尝不是自己在大吸巴勒斯坦的臭屁呢。